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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新聞與隱私之爭 司法院:茲事體大 憲法解決 新聞與隱私之爭 司法院:茲事體大 憲法解決 更新日期:2011/04/29 14:36 王照坤 針對新聞 租屋網自由與隱私權爭議,司法院決定召開第七次憲法法庭,秘書長林 房屋買賣錦芳今天(29日)表示,這是因為大法官認為茲事體大、影響深遠,所以有進行言辭辯論的 酒店兼職必要,目前已通知內政部與申請釋憲的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出席開庭。 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七次憲法法庭 吳哥窟,將於6月16日召開,探討新聞自由與個人隱私權之間的關係。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2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,決定進行言詞 seo辯論是因為此事影響相當深遠。 林錦芳說:『(原音)大法官議決結果,認為這應該受理,不但應該受理,而且因為所牽涉到人民隱私權的範圍跟 ARMANI它的內涵,還有新聞採訪自由的界線,是影響非常地大,因此認為有行言詞辯論的必要。』 林錦芳進一步說明屆時法庭上的辯論重點,她說:『(原音)大法官是在 票貼探討,憲法上隱私權的內涵跟保障的範圍在哪裡;新聞自由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,所保障被跟追者的隱私權,中間的法意如何來平衡;狗仔跟追與新聞採訪應該有的區分,那個界線 酒肉朋友究竟在哪裡?』 記者會結束後,林錦芳還帶領媒體參觀憲法法庭,她表示,當天由司法院長賴浩敏擔任審判長,指揮辯論程序;除內政部與聲請人外,大法官也會依職權選任3名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,聽取各方 賣屋意見。 王煒博是在2008年跟拍藝人與企業人士時遭人報警檢舉,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,裁罰王煒博新台幣1,500元;王煒博不服,向北院聲明異議,法官認為,警方裁罰並無不當,因此王煒博決定聲請釋?酒店工作芊C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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